日前,經黑龍江省委批準,黑龍江省紀委監委對省水利廳原黨組書記、廳長陸兵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。
經查,陸兵違反政治紀律,干擾巡視工作,對抗組織審查;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,違規收受禮金;違反組織紀律,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,在干部選拔任用等工作中為親屬及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錢款;違反廉潔紀律,將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下屬單位支付;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,在崗位調整、職務晉升、轉業安置、水利工程項目承攬、水資源費減免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,非法收受巨額財物,涉嫌受賄犯罪。
陸兵身為黨員領導干部,喪失黨性原則,背棄初心使命,對黨不忠誠、不老實,干擾巡視工作,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;違背組織原則,任人唯親、任人唯利,嚴重破壞黨的選人用人制度;廉潔底線失守,違規收受禮金,違規由下屬單位支付個人費用,將黨和人民賦予的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,大搞寄生性腐敗,為親屬謀取不正當利益站臺撐腰,嚴重侵蝕水利系統政治生態,嚴重損害黨員領導干部形象。其行為已嚴重違紀違法,并涉嫌受賄犯罪,且在黨的十八大乃至黨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斂、不收手、不知止,性質嚴重,影響惡劣,應予嚴肅處理。依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》等有關規定,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,決定給予陸兵開除黨籍處分;由省監委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;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;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,所涉財物一并移送。
陸兵簡歷
陸兵,男,漢族,1957年5月生,河北盧龍人,在職研究生學歷,1975年7月參加工作,198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。歷任哈爾濱燃氣化工總公司黨委書記、總經理、董事長,哈爾濱市政府副秘書長,哈爾濱市經貿委黨組書記、主任,哈爾濱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副書記、主任,哈爾濱市經濟委員會黨組書記、主任,牡丹江市委副書記、市政府黨組書記、市長,省水利廳黨組書記、廳長,省政協農業和農村工作委員會副主任。2020年6月退休。